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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否意味着股权转让生效,生效时间如何规定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2-05-25 浏览量:0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不意味着股权转让的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时间规定为自依法成立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遇到股权转让合同需报批才能生效的,当事人没有进行报批导致其他条款不生效,当事人承担缔约过失的责任。


  一、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否意味着股权转让生效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不同于股权转让的生效。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合同约定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一般来说,如无特殊约定,股权转让合同自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实际转移的问题,也就是受让方何时取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不同于股权转让的生效。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合同约定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一般来说,如无特殊约定,股权转让合同自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实际转移的问题,也就是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即从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备案时起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还要合同双方的适当履行,股权转让才能实现。股权转让合同无效或不生效,股权转让肯定不生效。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只是确定了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股权的实际转让还有赖于对合同的实际履行。股权的实际转让就是股权的交付,合同生效后,转让方可能依约履行,将股权交付受让方,也可能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而拒不交付股权、拒绝接受或拒绝付款,这就是股权的转让合同生效而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受让方享有股权交付和违约赔偿的请求权,转让方享有协助履行和违约赔偿的请求权。股权是权利、义务的综合体,对于财产结构和经营效果都不错的公司,股权受让意味着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反之,则意味着要承担更多的风险和责任,特别是股东出资不到位和/或公司资不抵债时。

  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向受让方移交股权,具体体现为将股权转让的事实及请求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意思正式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的行为。转让方与受让方权利的交接点是从该通知行为完成之时起。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前,受让股份的新股东对其股权的处分权受到一定的限制,新股东对外宣称其为公司股东,则应以公司向其换发的股票或出资证明或者股东名册的登记为其证据。而受让方的主要义务则是按照约定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款。

  二、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时间如何规定的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时间规定为自依法成立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二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法律快车的小编提醒你,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三、股权转让合同不生效的法律后果

  股权转让合同不生效的法律后果包括合同效力待定或者合同无效的状态。效力待定的股权转让合同,该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须经有权人追认才能生效,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可以撤销合同。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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